剂量限制体系,是ICRP在1977年提出的,它包括辐射实践的正当化,防护水平更优化,个人剂量限值三条原则,它是一切电离辐射的基本防护原则,同样也适用于X线。 (一)辐射实践的正当化任何电离辐射照射的实践,都要经过论证,认为该项实践是必要的,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实践所致放射危害相比是合理的。也就是说,凡是不能带来纯利益的照射就不能进行,这称之为正当化。 为了实现X射线实践的正当化,在对每一病人确定X线检查及治疗时,应综合分析、权衡利弊,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。 (二)辐射防护的更优化由ICRP所建议的剂量限制体系的基本内容之一,就是在考虑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素的条件下,要求所有的照射应当保持在合理做到的尽可能低的水平。这个要求包括增加防护水平达到达样的程度:即进一步改善条件,所能降低的照射与所需需作出的进一步努力相比是没多大意义的。这种要求通常被称为防护水平的更优化。